對於首發性思覺失調患者的病徵消失後,大部分人都想停藥,現時臨牀指引建議思覺失調的患者,在首次發病後持續服藥一年,但醫學界對於服藥時間並未達成共識。
港大醫學院精神醫學系思覺失調研究組透過醫管局思覺失調服務計劃,識別了178名思覺失調患者參與研究,他們已持續服藥一年,而且已沒有病徵。
研究人員把參與者為分兩組,一組持續服藥,另一組則停藥,並跟進一年。結果顯示,79%停藥者出現復發的情況,重新出現思覺失調病徵,如幻覺、妄想或思維紊亂,至於持續服藥的一組,復發率為41%。而停藥組患者的再入院率亦較持續服藥組為高,前者為13%,而後者則是4%。
復發難醫 康復期長
研究亦發現,21%的患者在停藥後沒有出現復發,而患者發病前的性格、生活能力以及臨牀病徵都是影響復發的因素。
港大精神醫學系教授陳友凱表示,在臨牀病例中,患者在停藥數個月內是復發的高峰期,亦有部分患者開始減藥,或未停藥都已出現復發病徵。
若患者復發會帶來一定的危險性,如出現幻覺、妄想等,甚至會傷害自己或別人,而且一旦復發,所需的康復時間亦會較長,建議患者應服藥最少兩年。
事實上,服藥會有副作用,包括易有睡意、口乾、便秘等, 陳教授亦明白很多沒有病徵的患者,在持續服藥一年後都會產生停藥意願,但他呼籲患者應與主診醫生討論應否停藥,停藥時亦應尋求專業人士評估狀況。
現時醫管局有思覺失調服務計劃,為15至25歲的患者提供為期兩年的服務。若是25歲以上的人士,則可接受賽馬會思覺健康計劃。
思覺失調復發病徵和建議
復發病徵:妄想、幻覺、猜疑、思維紊亂、不尋常的思想內容
建議:患者需持續服藥最少兩年,甚或更長的時間;若患者希望停藥,應坦白向主診醫生提出並作討論,並考慮停藥後會導致復發的風險,在發現復發病徵後,應及早重新開始服藥